八號幹線沙田段合約爭議兼遺漏 政府向承建商支付逾3.7億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25 14:26

最後更新: 2018/04/25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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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幹線沙田段合約爭議兼遺漏,政府向承建商支付逾3.7億元。(資料圖片)

八號幹線沙田段建造工程延誤,審計報告發現,路政署因合約爭議及遺漏,向2個承建商支付逾3.7億元,惟支付部分款項前並無事先徵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同意。審計署促路政署應加強審核顧問設計,以及日後跟承建商或顧問展開談判前,先就制定談判策略或底線徵求當局同意。

政府為紓緩九龍來往沙田之間道路的交通擠塞情況,2002年起展開八號幹線沙田段的建造工程,並批出3份工程合約與1份交通管制及監察系統合約,其中一份合約主要涉及荔枝角高架道路的建造工程,涉及10.662億元,惟工程於2009年11月才完成,較原訂時間遲2年,合約開支亦增加36%。

由於政府跟該承建商在高架道路結構及工程設計等有爭議,政府最終向該承建商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前提下,支付一筆2.73億的合約未有訂明的款項;而顧問則在相同前提下,向政府支付1.331億元,以解決合約爭議。不過,路政署跟承建商達成有關共識前並無徵詢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同意。

而另一份合約則主要涉及尖山隧道的建造工程,合約金額為18.36億元,2009年2月竣工,較原訂日期遲15個月,合約開支增加26%。雖然合約內的合約條款訂明的平滑噴漿混凝土層厚度最多為100毫米,但合約內圖則卻規定厚度為170毫米,最終路政署因建築工料清單遺漏有關工程項目,向該承建商支付4370萬元。

其後該承建商又聲稱,建築工料清單上的隧道開挖工程項目遺漏「控制式爆破工程」,路政署又就該承建商的申索而支付5460萬元。

雖然八號幹線沙田段為疏導來往沙田與九龍的交通擠塞而興建,但審計署留意到早上繁忙時間,尖山隧道及沙田嶺隧道的行車量為其隧道設計容車量的79%,平均每小時3700架次,不見車龍,過隧時間只需5分鐘,惟獅子山隧道及大老山隧道行車量卻分別達設計容車量的135%和138%,車龍分別長1.8公里及1.9公里,過隧時間分別是17分鐘及26分鐘。

審計署促當局應進一步善用沙田段的尖山隧道及沙田嶺隧道剩餘容車量,以紓緩來往九龍與沙田連接道路的交通擠塞情況。